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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自然保育職系技士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自然保育

名額:1

上網期間:114/12/30~115/01/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3.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4.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觀光推展相關工作。

2.辦理生態旅遊、登山教育宣導等相關業務。

3.辦理遊憩服務或行政庶務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處本部(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或各管理站

聯絡方式:

1.應備文件:意者請於115年1月1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如有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證照,得掃描為一份PDF檔上傳。聯絡電話:(037)996100#311施小姐。

2.本處為高山型國家公園,工作地點包含汶水行政中心、武陵管理站、觀霧管理站及雪見管理站,須配合業務需要輪調。

3.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得視成績至多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 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