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出

預告「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部分規定修正

  • 上版日期:108-01-10

內政部民國107年12月27日台內營字第1070821097號 公告
主 旨:預告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部分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 條第2 項及第154 條第1 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 條第8 款。
三、「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
訊網(網址:http://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 日內陳述意
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 段342 號
(三) 電話:02-87712396
(四) 傳真:02-87712681
(五) 電子郵件:ccliang@cpami.gov.tw

相關連結:  行政院電子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