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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介紹

依據:

1. 內政部為推動無障礙環境之中央主管機關,營建署為推動建立公共建築物及人行步道無障礙環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本處為國家公園轄區內之建管主管機關。

2. 營建署自93年起,持續每年針對各縣市政府及國家公園辦理無障礙環境業務考核及現地勘評。

3. 為有效推動建立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本處將落實執行清查轄區內各公共建築物及道路(人行步道)狀況,並督促各公共建築物辦理相關無障礙設施之改善工作。

4. 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56條第三項已領得建築執照之公共建築物,其無障礙設備與設施不符合規定者,應令其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改善。因特殊情形無法依規定改善者,得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提具替代改善計畫,報經本處審核認可後,依其計畫改善內容及時程辦理

5. 本處於95年7月21日曾辦理武陵地區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現勘作業, 並於95年8月11日以營雪工字第0951001462號函檢送現勘記錄,限於96年7月1日以前改善完畢;因特殊情形部分項目無法依規定改善者,限於95年10月31日以前提具替代改善計畫及時程,報本處審查,逾期未改善完成者,將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71條規定辦理。

年度 辦理事項 預算
106 無障礙生活環境改善工程(武陵地區) 928,000元
105 無障礙生活環境改善工程(汶水服務區) 835,000元
105 無障礙生活環境改善工程(魚苗繁殖場) 815,000元

相關文件:

公共建築 道路(人行道)改善列管清冊(國家公園)(PDF)
無障礙生活環境改善工程(武陵遊客中心)(PDF)
無障礙生活環境改善工程(武陵管理站)(PDF)

武陵遊客中心平面圖 武陵管理站一二樓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