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技士職系:土木工程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名額:一性別:不拘工作地:苗栗縣上網期間:114年3月26日至114年4月15日資格條件:1.大專院校以上建築、土木、營建、水土保持等相關科系畢業。2.公務人員普考以上或相當考試及格,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且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4.本機關為高山型國家公園,服務工作範圍涉及高山區域,歡迎喜愛大自然環境、登山活動及對國家公園有熱忱之士加入。工作項目:1.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招標至工程結算等相關業務。2.工程行政文書作業。3.其他交辦業務。工作地址:處本部(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聯絡方式:1.應備文件:意者請於114年4月15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聯絡電話:(037)996100#311施小姐。2.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3.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 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