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技士職系:自然保育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名額:一性別:不拘工作地:苗栗縣上網期間:113年11月29日至113年12月12日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3.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工作項目: 1.辦理自然保育及林業等相關工作。 2.園區經營管理、遊客服務、解說宣導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地址:處本部(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或各管理站聯絡方式:1.應備文件:意者請於113年12月1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聯絡電話:(037)996100#311施小姐。2.本處為高山型國家公園,工作地點包含汶水行政中心、武陵管理站、觀霧管理站及雪見管理站,須配合業務需要輪調。3.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4.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 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