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與招標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 『招標機關』 提出異議或向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之規定辦理。 異議及由訴:採購申訴審議係採「書面」審理,相關書表及收費標準請至工程會網站 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爭議處理」處查詢下載。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2-87897530 / 傳真:02-87897514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 傳真:02-87897554
- 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565307 / 傳真:02-23976874
-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地址 / 傳真:02-29188888